3月14日上午,鲁甸法院召开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活动及“素质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刘易青作动员部署。党组成员、副院长马仲平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刘易青指出,“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为期两个月,覆盖云南省三级法院的每一名法官干警,活动要求每一位干警都要向社会郑重承诺,接受监督;法院干警要向院党组签订廉洁自律、公正司法的承诺书;办案法官或合议庭要向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告知承诺书内容,并附卷备查。在开展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的同时,省高院还将2014年确立为云南省三级法院“素质提升年”。以期强化对法院干警的学习教育、实践锤炼,解决当前法院干警在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提升干警能力素质的长效机制。
刘易青要求,鲁甸法院已经制定“素质提升年”活动方案和“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方案,请各位干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认真对照、遵照执行。全体干警要强化职业良知建设、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司法公正意识、强化司法廉洁教育,真正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鲁甸法院工作的宏伟目标和最高追求。(段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