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疏勒县人民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落实十条规定,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从细节和工作点滴着手,对部分干警存在的庸、懒、散、拖等机关作风问题进行整改,倡导法院文明新风、促进干警形象的
为实现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疏勒县人民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落实“十条”规定,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从细节和工作点滴着手,对部分干警存在的“庸、懒、散、拖”等机关作风问题进行整改,倡导法院文明新风、促进干警形象的逐步提升,增强干警的司法为民优质服务意识。
“十条”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早晚上下班进行点名,不得迟到早退;二是早上统一组织全体干警做广播体操;三是上班时间禁止带早点进办公室或带孩子上班;四是办公场所必须随时保持干净整洁;五是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大声喧哗;六是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必须对进出人员严格盘查;七是干警上班时间因公、因私外出,必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外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八是上班时间不得有玩游戏、聊QQ、逛淘宝、嗑瓜子、织毛衣等现象;九是每天下班时必须关掉电源,锁好门窗;十是每天下班时将所有车辆统一停放在制定停车场,非执行公务一律不得动车。为督促规定的贯彻落实,专门立了由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成员组成的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法院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并在全院范围进行通报批评,以铁的纪律严格规范干警的行为。(通讯员 彭维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