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案件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案件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准确地完成任务,伽师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案件信息补录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伽师县人民法院克服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案件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案件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准确地完成任务,伽师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案件信息补录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伽师县人民法院克服单位人员少(三分之一的人员抽调到农村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任务重、时间紧的困难,为确保案件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准确地完成,成立了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吐逊太外库勒为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管办主任张淑琴为副组长,其他业务庭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信息补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案件信息补录工作,由院审管办具体负责案件信息补录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核查。
规范案件录入质量,由审管办负责,依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文书信息质量补录入要求,每天查看微机录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对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的通知立即纠正。
加强技术保障。为确保补录工作的顺利开展。由法院计算机管理中心负责抽调1名网络管理员负责技术保障,及时对所需设备进行了检查维护,确保所需设备的正常运转。
目前,文书信息补录入工作,正按照要求进行中。(孙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