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人民法院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2014-04-18 20:40:16 91
2014年4月18日上午,该院刑庭法官应邀到盐津县第三中学讲授法制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王俊庭长指出,校园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地方,也是该院法官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针对近些年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现象,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好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
  2014年4月18日上午,该院刑庭法官应邀到盐津县第三中学讲授法制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王俊庭长指出,校园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地方,也是该院法官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针对近些年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现象,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好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法院普法优势,着眼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一项“阳光工程”来抓,做到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走进校园,融入社会,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
  
  讲课中,王庭长结合我县近年来学校发生伤亡和犯罪的的事件,根据中学生正处在青春期叛逆的实际,采用深入浅出的方式,用实际案例讲述发生在同学周围的事例,以案释法,使学生们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并能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及教育学生树立“小事不慎犯大法”的观念,做好防微杜渐。王庭长耐心细致地讲解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该校1300余人参与了此次学习。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刻不容缓,充分发挥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衔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能够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自我保护,提升自我防卫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此次活动对进一步加强盐津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者:杨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