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法院:锲而不舍十四年积案终执结

2014-05-04 15:08:18 109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长武县法院紧密结合涉民事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5月4日,经过该院执行局执行庭干警的不懈努力,将一起拖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赔偿款14年的案件执结完毕,赢得了当事人赞誉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长武县法院紧密结合涉民事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5月4日,经过该院执行局执行庭干警的不懈努力,将一起拖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赔偿款14年的案件执结完毕,赢得了当事人赞誉。
  
  2000年2月,被执行人陈文洲租赁申请执行人孟喜恩的商铺经营餐馆,后被执行人陈文洲不慎失火,造成申请执行人孟喜恩的商铺全部烧毁。申请执行人孟喜恩将陈文洲起诉到法院,后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由被执行人陈文洲向赔偿请执行人孟喜恩损失107992.45元、给付房屋租赁费3053元、支付违约金等共计12.7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文洲举家外出,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2014年4月中旬,申请人执行人孟喜恩再次找到长武县法院执行法官,希望能追回被拖欠的赔偿款。该院执行法官认真践行服务群众的宗旨,第一时间商讨执行方案,积极履行职责,利用半个月时间,查遍被执行人陈文洲居住地甘肃省平凉市所有银行账户,数次走进被执行人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做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主动给付孟喜恩4万元的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孟喜恩同意放弃部分赔偿款及债务利息3万余元,使拖欠了近14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刘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