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在认真学习自治区五部门《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和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和喀什地区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法
近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在认真学习自治区五部门《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和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和喀什地区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与法院干警签订了不持有、不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承诺书。
地区中院要求纪检组全面开展清查,对于在时限内不删除、销毁、上交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要求刑事庭法官积极做好涉及暴力恐怖音视频传播案件的审理工作,深入研究相关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对违反通告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伽师县法院要求该院干警要增强政治坚定性、政治鉴别力,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对暴力恐怖音视频带头自觉销毁、不存不传,对持有、传播行为要带头坚决抵制、检举揭发。塔县法院要求全体干警按照零持有的要求,向单位作出不持有、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书面承诺,并由纪检组统一存档。
除此之外,中院党组要求两级法院“访惠聚”活动工作组在村级党员、群众中开展有声势的宣传教育活动,唤醒远离暴力恐怖“杂音”和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意识,积极查找线索,预防遏制暴力恐怖音视频和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将危害社会稳定的不良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通讯员:王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