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法院出台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4-05-06 14:40:17 177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工作队伍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全省法院系统作风改进年活动成果,大力加强法院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昭通市中级人民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工作队伍”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全省法院系统“作风改进年”活动成果,大力加强法院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队伍建设的要求,以强化司法良知,恪守职业道德,提升能力素质,促进审判工作,塑造良好形象为重点,加强思想教育、狠抓业务培训、拓宽技能交流、加大竟赛激励,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法院队伍,提高全院司法执法水平,为鲁甸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开展“素质提升年”,要着眼于提升广大干警的“六个素质”和“六个能力”,即提升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作风素质、廉洁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把握大局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司法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信息化运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实现干警政治更加坚定,思想更加纯洁,能力更加过硬,形象更加优化,服务更加亲民,始终保持法院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易青(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马仲平(党组成员、副院长)
  
  冯国凤(党组成员、副院长)
  
  谢川(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韬(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员:周永才(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李春伟(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张建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段克利(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科,由周永才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树艳(研究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罗泽志、郭茂、李姜谷、丁章艳组成,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四、基本内容
  
  (一)努力提升政治素质。政治素质决定工作方向。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体干警均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化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认识,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设、人民法院工作重要论述以及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干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立场,坚定不移地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想的渗透,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宪法法律信仰,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努力提升思想素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素质是干警素质的前提和核心。要从解决思想认识、思想觉悟、思想方法等入手,努力提升干警思想素质。要大力加强司法良知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政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干警道德观念,提高道德自律意识和行为选择能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院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养成克己奉公品格、公正司法良知和文明执法习惯。
  
  (三)努力提升业务素质。干警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司法质量和效率。要把提高干警业务素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广泛开展业务交流、庭审观摩、高端讲座、知识竟赛等活动,坚持上挂下派、交流任职、实践锻炼制度,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事实认定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化解纠纷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不断提高法院审判质效和工作质效,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四)努力提升作风素质。干警作风事关法院的司法成效、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作风改进年”的成果,提高干警的作风素质。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公正司法为重点,紧密联系班子建设、审判工作、个人思想等实际,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省委“十条办法”和省法院若干规定的学习执行,从严整治“冷硬横推”、“庸懒散奢”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增强干警立足审判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利益的血肉联系。
  
  (五)努力提升廉洁素质。司法廉洁是干警基本的职业操守,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要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洁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以《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活动案例选编》和身边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重温廉政制度和纪律规定,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弘扬司法廉洁的价值理念,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要教育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廉洁司法的各项规定,确保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切实管好“生活圈”、“娱乐圈”,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六)努力提升科学文化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是干警素质的基础。法官不仅要具有广博精深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具备宽厚扎实的基础知识、丰富的社会知识和群众工作知识。要大力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活动,培养学习型法官、学习型干警,丰富知识结构,不断拓宽知识面,强化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知识更新的能力。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坚持用先进的法院文化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激励人,提升干警精神境界和思想品位,不断提高干警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与群众沟通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教育活动。以为期两个月的“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题教育活动为突破口,认真汲取“大关案件”的深刻教训,强化“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意识,确保“素质提升年”活动的全过程,突出搞好政治理论、党的知识、组织纪律,增强秉公执法、忠于职守的定力。要坚持学习跟着问题走、贴近思想搞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和形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知识讲座与体会交流相结合,确保教育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二)扎实搞好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总体要求,积极参加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的轮训。
  
  (三)大力强化实践引领。要在深入开展“阳司法工程”活动中锻炼干警,不断优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扩大庭审公开、群众参与、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法制宣传、观摩点评的阳光审判效果。要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中,发挥“三大平台”功能作用。要在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打造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司法的诉讼服务窗口、载体和平台中提高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立案难”、“信访难”、“执行难”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群众诉讼难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要在重大凝难敏感案件审理中锤炼队伍,运用电视、网络、微博等新闻媒体平台优势,开展视频网络庭审直播工作,搞好典型案件的直播宣传,力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适时开展比武竟赛。要从单位实际出发,按照干什么、练什么、比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比素质,比能力,比技能”活动,以培育敬业精神、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岗位技能为重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竟赛。继续搞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优秀庭审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上网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组织“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综合技能”等业务竟赛。
  
  (五)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干警能力素质,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一项长期任务。要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及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规定,不断建立完善提升干警能力素质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该废止的要废止,该完善的要完善,该建立的要建立。要突出理论学习、思想教育、作风建设、业务培训、观摩交流,竟赛奖励等制度的建立完善,形成提升干警能力素质的长效机制,实现法院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解决队伍建设存在问题,提高干警能力素质,塑造司法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全体法官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参与活动、推进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素质提升年”活动贯穿全年,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活动内容多,任务较繁重。院党组已将“素质提升年”活动作为重要内容,院长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三)抓好结合,促进工作。把“素质提升年”活动与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司法改革、党风廉政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活动的有效开展促进各项建设和工作,以各项建设和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开展的效果,推动审判工作和各项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周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