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中院:履行职责,促进团结

2014-05-06 17:38:07 116
进入5月后,和田中院结合法院系统行业特点,以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平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通过党组成员深入联系点调研,驻村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干警进村入户等时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教育,妥
  进入5月后,和田中院结合法院系统行业特点,以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平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通过党组成员深入联系点调研,驻村“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干警进村入户等时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教育,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案件,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和田中院党组领导、驻村民汉干警通过与群众拉家常、田间地头聊天,分层次召开农村“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村干部恳谈会和党员群众交流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注、最需要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巴扎天”、借助“大喇叭”等平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党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分组进村入户解答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农村土地承包法、工伤索赔、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法律疑惑,真正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民族政策,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服务,进一步维护了民族团结、密切了干群关系。
  
  妥善处理少数民族案件。在办理各类少数民族案件时坚持“坚决贯彻民族宗教政策,充分结合和田实际,大力促进民族团结”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原则,认真做好各民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有关的法律事项,避免因语言上的不同而导致的不必要的误会和摩擦。认真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案件,对确有困难的少数民族诉讼当事人大力实施诉讼费减、免、缓等措施。(通讯员:王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