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法院为切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创新四种方式,夯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基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法院为切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创新四种方式,夯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基础。
一是向广大群众学。充分发挥同人民群众接触频繁、联系紧密的优势,结合法制宣传、巡回审判、带案下访、回访当事人等工作,依托驻村法官、巡回办案工作室等司法便民载体,组织干警走进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进行蹲点调研学习,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与群众交心谈心,把群众当最好的老师。
二是向先进典型学。认真学习县内外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照镜子、找差距、改作风。广泛开展向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人物和模范典型学习活动,以他们为镜子和尺子,照一照、量一量,反思自己,促进形成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
三是向警示案例学。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以反面典型警示法官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党员对党章党纪的学习,时刻告诫党员干部要以党章党纪为镜,牢牢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努力增强党性修养和廉洁意识。
四是开展司法良知教育。以正在开展的“素质提升年”暨“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刻认识法院干警最重要的职业良知就是司法为民,最核心的职业道德就是公正廉洁司法,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坚定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操守,增强抵御诱惑的道德定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郭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