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替债务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后,并没有免除原债务人责任;保证人有权向原债务人追偿。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近期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库尔班是阿瓦提县洋瓦力克乡一大队农民,2013年3月洋瓦力克乡二大队的农村土地承包户托乎提向尼牙孜借款五万无,双方约
保证人替债务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后,并没有免除原债务人责任;保证人有权向原债务人追偿。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近期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库尔班是阿瓦提县洋瓦力克乡一大队农民,2013年3月洋瓦力克乡二大队的农村土地承包户托乎提向尼牙孜借款五万无,双方约定于同年12月31日前还清,库尔班与托乎提是朋友,虽然对托乎提的人品不太满意,但在托乎提的一再请求下,虽说内心不太情愿,还是在托乎提为尼牙孜所打的欠条上签了名,同意若托乎提到期不还借款可由自己代为偿还,即为其借款提供了担保。
2013年12月31日,正如库尔班所料,托乎提并没有向尼牙孜归还借款。直到2014年3月,尼牙孜开始准备春耕所需资金,才想起托乎提借他的钱还没有还这件事,于是向托乎提索要这笔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五万四千元。经过一个冬天,托乎提早已把去年种地挣得的利润花了个净光,今年种地也还要投入,资金链出现断裂,于是推萎不愿意偿还借款。
库尔班见尼牙孜也是急需用钱,也为了保持信用,于是依照当初承诺承担的担保责任就主动地替托乎提还清了借款本息共计五万四千元。
之后,库尔班多次找托乎提要求他归还自己替其代付的借款,但每次托乎提都借故搪塞。在多次追偿无果的情况下,2014年4月,库尔班向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托乎提归还自己替他偿还的借款本息。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原债务人追偿。于是作出判决:被告托乎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库尔班归还库尔班代其偿还的借款本息五万四千元人民币。
(作者: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