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法院三个“加强”着力化解劳务纠纷

2014-05-26 11:36:34 114
哈密市法院面对劳务纠纷日益增多的特点,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积极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分布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和法制观念普遍较薄弱等实际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工作
  哈密市法院面对劳务纠纷日益增多的特点,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积极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分布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和法制观念普遍较薄弱等实际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工作,引导他们加强法律学习,生产生活中学法、知法、懂法,阐述相关必要合同条款,提醒协议、欠条等证据经双方确认的重要性,在完工时及时对账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二是加强调解。以调为先,调判结合,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纠纷。把调解贯穿于整个涉农民工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做到立案时调、审前调、审中调、审后调。推行劳务纠纷联调制度,对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矛盾易激化的劳务案件,邀请市信访办、劳动监察大队参与调解,借助他力最大限度化解纠纷。今年截至5月26日,该院共审结劳务合同案件63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解决的有45件,调解撤诉率达71.43%。
  
  三是加强审判力度。开通“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农民工维权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原则,提高审判效率,优先从快审、执结欠薪案件,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统一司法尺度,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近3年来,该院84.13%以上的涉农民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2天。
  
  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完善以诉讼调解为主导、诉外调解相结合、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法律保护。(孟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