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疆南疆地区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调研

2014-05-28 22:54:56 153
司法拍卖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为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对创新司法形式,全面推进执行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内容,新和县法院积极探索借助淘宝网自行开展司法拍卖工作,先后与浙江丽水市法院、宁波市北仑区法院了解操作流程以及向淘宝网技术部门
  司法拍卖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为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对“创新司法形式,全面推进执行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内容,新和县法院积极探索借助淘宝网自行开展司法拍卖工作,先后与浙江丽水市法院、宁波市北仑区法院了解操作流程以及向淘宝网技术部门咨询,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当前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进行了调研如下。
  
  一.何为网络司法拍卖?
  
  我们将其定义为:人民法院在纯粹的网络技术平台上,以电子竞价的方式依法自行处置诉讼财产的方法。网络司法拍卖实行零佣金制度,竞买人仅需缴纳保证金,即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拍卖成交款以及法定应该由买受人承担的过户费、税费等费用外,不需要支付拍卖佣金、拍卖师费用、场地费等其他费用。
  
  二.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该条原则性规定确立了法院具有强制拍卖的主体资格,可以自行组织强制拍卖。另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明确了强制拍卖是以委托拍卖为一般形式,但也规定了例外形式,允许法律、司法解释作出例外规定。
  
  三.近年新和县法院司法拍卖工作概况
  
  新和县法院自2011年至今,仅有一次司法拍卖活动。拍卖物为昌吉市一套房产,拍卖工作先后经历了评估、拍卖、流派、二次拍卖、再次流拍,最终由申请人以债权购得该房产。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昌吉市办理此案,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最终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与四年仅一次拍卖活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期间我院执行部门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共计120余件次,但最终都没有选择委托拍卖,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委托拍卖产生佣金造成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增加,部分当事人认为已经支付执行费,不应当再支付拍卖费用。
  
  二是当事人对委托拍卖存在法院暗箱操作的顾虑,宁愿吃亏以低价抵债也不愿意交由法院处理。
  
  三是和南疆大多数县城一样,新和县没有正规的评估拍卖机构,有小标的物拍卖委托时,佣金过低使外地委托拍卖机构积极性不高。
  
  四是委托拍卖宣传范围窄,潜在竞买人知晓度低,参与拍卖人数少,预期流拍率较高。
  
  五是法院对拍卖机构的监管只能停留在人册管理的层面,实际操作中虽然进行现场监督,其实难以进行有效监管,犹如隔靴挠痒。
  
  我院司法拍卖工作停留在制度上,并没有成为经常性的执行手段,与“执行手段穷尽”原则相违背,使得我院考虑选择与淘宝网合作的最初动机。其现成的拍卖平台和内地多家法院已有的经验;淘宝网在公众中有很高的知名度,拥有4亿注册会员,潜在的竞拍人众多;在钱款支付、网络安全等技术层面上也有可靠保障,能达到投入少、见效快的目的。以上优势成为我院破解“执行难”、“拍卖难”的最终选择。
  
  四.制度设计及流程监督
  
  网络拍卖流程,主要分四个步骤。
  
  第一步:公告拍卖。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拍卖公告,包括拍品的情况、拍卖时间、起拍价、评估价、增加幅度、保证金数额、咨询电话等各要素。拍卖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描述展示。公告期动产一般为8天,不动产为15天。此间竞买意向人可以到现场查看实物。竞买人须为实名登记方可报名。同时,拍卖公告还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以扩大影响。
  
  第二步:出价竞拍。到公告确定的时间后,系统准时自动开拍,竞拍人输入出价金额进行出价。在拍卖页面上,只显示竞买号和报价,不显示具体的竞买人信息,避免围标现象发生。竞价时间一般为动产12小时,不动产24小时。出价最高者竞拍成功。为充分竞价,防止在拍卖预设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有新的报价的,竞价时间及时自动延迟5分钟。此外,系统还设计了专门程序保护优先购买权,即优先购买权须在开拍2日前经拍卖人民法院确认,并在拍卖页面对应选项上明示。当有最高应价者查过保留价时,应征询所有优先购买权人的意见;有2人以上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以网上抽签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第四部:付款交接。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或者线下支付两种方式付款,联系法院交接拍品。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24小时内自动解冻。
  
  上述依托淘宝网平台进行的网络司法拍卖,将拍卖标的、交易规则等信息全部公开上网,保证了信息的准确、及时、公开。
  
  五.网络拍卖需要注意的问题
  
  结合南疆基层法院拍卖工作现状,初步总结今后网络拍卖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是新和县目前网络普及尚未达到内地发达地区水平。还需考虑存在有竞拍意向,但不会计算机操作这类人,建立符合我区现状的委托竞拍人制度。
  
  二是进入网络拍卖后,应妥善保管标的物,保证视频展示标的物情况与实际交付的一致。故对废旧物资等不易保管、数量不明、权属不清、无法清场、评估价值明显失实可能导致涉诉上访等情况的标的,暂不考虑上网拍卖。
  
  三是在标的物情况说明中,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承担的额外费用,如补交的土地出让赔偿金、拖欠的税费、需要多次过户的税费等情况,予以说明。对竞买人条件如有限制等情况的,也应予以明确。
  
  四是网络拍卖活动中产生的影音资料(标的物描述视屏、网站上传资料等),除打印成册的,还应当刻录光盘存档。负责拍卖部门需制作网络拍卖档案备查。
  
  五是为保护相关当事人信息。应在视频图片、视频台词及标的物情况介绍中适当隐去标的物及权证中相关权利人信息。(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