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基层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2014-06-19 11:21:49 82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逐年上升,基层法庭作为法院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窗口被推到了处理矛盾纠纷的风口浪尖。近年来,各地法院连续发生多起恶性事件,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益,破坏了法院的司法环境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逐年上升,基层法庭作为法院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窗口被推到了处理矛盾纠纷的风口浪尖。近年来,各地法院连续发生多起恶性事件,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益,破坏了法院的司法环境,损害了国家的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缘于主客观方面的因素,基层法庭面临的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在此背景下,基层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不断经受考验并日渐受到重视,有效地整合各方力量,尽快构建起制度完善、机构健全的基层法庭安保体系已是势在必行。本文从当前基层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以期从中能够找到加强基层法庭安全保卫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为基层法庭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系统,保障审判工作健康发展作出有益的探索。
  
  一、基层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基层法庭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基层法院对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相对比较重视,而对数量众多的基层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安保方面所作的工作还太少。同时基层法庭干警对安保工作认识片面,认为安全保卫是法警、保安的工作,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思想上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对一些不安全苗头、征兆不能及时发现,导致基层法庭的安保工作处于更为严峻的形势中。
  
  (二)确保基层法庭安保工作的人力、物力供给不足
  
  做好基层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在人力、物力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但目前较多基层法庭由于经费欠缺等原因导致人力、物力难以得到保障。首先,安保人员配备不足。安保队伍普遍存在量少质弱的问题,作为安保主体力量的司法警察队伍普遍编制不足,整体呈老化趋势。此外,法警队伍训练不充分,大部分法院训练设施不全,法警训练时间和内容都难以达到要求,司法警察的专业素质得不到保证,严重影响法院安保工作的开展。其次,安保经费存在缺口。安保体系的构建,需要物质基础来保证,宁可备而暂时无用,但绝对不能不备。然而在实践中,较多基层法庭存在经费短缺的问题,导致安保工作硬件建设、装备配备等设施难以配齐,给安保工作留下了安全隐患。
  
  (三)基层法庭安保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到位
  
  当前较多基层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法庭没有形成规范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出入登记、来访接待缺乏相应规定,值班和巡逻制度没有建立,办公区域和审判区域隔离管理的要求尚未实现,办公、审判场所没有任何防护设施。此外,还有部分基层法庭存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如配备的安保设施设置布局不合理,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安全检查不严格,没有实行全员、全面安检等。
  
  (四)基层法庭个别干警执法行为不当
  
  基层法庭广大干警的执法形象从总体上来看是好的,但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少数法官、法警在接待群众时存在“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也存在简单粗暴的现象,或不能进行合理信服的说服和教育的现象,甚至还存在个别法官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办事效率低下、案件久拖不决等客观现象,导致人民群众不满和反感。
  
  (五)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
  
  由于一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在“法不责众”的心理驱使下,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把过激对抗行为作为解决问题的首选方案。遇到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时,不懂也不会运用法律武器和合法途径加以解决,而是采取无理取闹、暴力袭警、阻断交通、围堵攻击法院、企图跳楼喝药等自杀自残等方式来引起法院的重视,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二、加强和完善基层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的措施
  
  基层法庭的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威严、审判工作的秩序,还直接关系到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针对上述基层法庭在安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加强基层法庭安保工作。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
  
  首先是加强思想建设,就是要强化广大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一要经常性通过广泛而又深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解决广大法官干警思想上的麻痹和侥幸,纠正错误认识,树立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保障安全的良好氛围。做到人人防范、事事防范、处处防范,把抓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二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教育和训练。可邀请一些专家人士对干警进行安全知识的集中教育,通过案例讲解、现场演示和实际操作等方式,来提高安保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以便进一步严格安保人员的业务训练、体能训练,提高安保队伍战斗力和警务保障水平。
  
  (二)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基层法庭干警在司法工作中,应处理好司法为民与加强安保工作的关系,坚持司法为民、文明执法,积极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方设法为群众分忧解难,使群众理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工作,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的诉讼环境。
  
  (三)加强安保人员队伍建设。基层法庭安保队伍在法庭安全保卫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从提高法警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入手,敞开晋升渠道,提高执勤津贴,拴心留人,解决法警不安心、不专心工作的问题;增加编制,增加警力,高标准选招一定数量的保安,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抓好法警的学习培训,从政治学习、法律业务学习和法警训练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法警的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全面提高法警综合素质,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警队伍。
  
  (四)加强基层法庭的硬件设施建设
  
  法院应强化基层法庭安保经费保障,购置完备的安保设施,及时弥补法庭安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完善登记制度,尽量对旁听人员检查仔细,对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危险物品被带入审判庭。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增加安全保障措施
  
  基层法庭应加强与如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联系合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风险。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等安全保障部门联系与沟通,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派出所能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迅速出警、妥善处置。加强与其他基层组织的联系,指导、帮助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机构,协助建立起调解网络,更好的为人民办实事,减少矛盾纠纷的扩大化。
  
  (作者:白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