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穷尽措施,竭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6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顺德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大寨、金塘、蒙姑、老店四镇及县法院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观摩庭审及问卷
为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穷尽措施,竭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6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顺德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大寨、金塘、蒙姑、老店四镇及县法院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观摩庭审及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调研后,6月24日,就该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了审议。
党组书记、院长刘松代表该院向人大常委会就司法公开工作作报告。刘松认为,该院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效果,主要采取四方面的措施和做法。一是强化公开意识,促进司法为民。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出台了相关考核机制,将司法公开相关要求纳入考核依据。从干警综合素质提升、现代信息网络平台搭建、硬件设备置办、与各级媒体合作交流及外出巡回审理办案车辆更换等角度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切实改善司法公开环境。二是重视内外监督,确保公正执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群众监督和检察院司法监督,严格内部监督机制,专门设有审判监督庭,并出台案件纠错机制,对案件进行纠错监督。三是创新公开渠道,提升司法公信。严格按诉讼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或调解,今年公开开庭审理案件达98.9%。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继续深化“阳光司法”活动开展,以“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将巡回审理送进农村、社区、学校、厂矿,“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今年阳光司法活动审理案件有7000余人次参与旁听。扩大陪审员数量和参与活动范围。变静态公开为动态公开,将案件审理流程、实体及相关管理活动信息通过因特网、平面视频媒体、手机报等形式公开,让群众全方位了解司法活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法治意识。出台《外宣信息调研激励机制》,鼓励干警利用法院网、官方微博、手机报、报纸、电视台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作载体,将司法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传递正能量。
常委会就司法公开工作报告进行了质询,并做了全面讨论。认为该院司法公开工作从立案、审判、执行、裁判文书、审务等环节进行了公开,主要有四方面的成效:一是实行“阳光司法”,巡回审判效果好;二是司法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考核机制健全;三是加大了司法公开软硬件建设,创造良好的司法公开条件;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也指出司法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基层法庭审务公开的平台建设还有差距,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案件的力度还要加大等问题和不足。常委会调研报告及委员们就司法公开工作提出较好的建议意见。
刘松表示,司法公开是司法公信力的源头活水,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是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全面地整改落实委员们指出的不足和提出的宝贵建议,不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司法权威,推动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作者:何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