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

2014-07-24 10:36:22 79
谢谢艾法官,感谢你让我们这些有理无钱的人能够打得起官司。。。。一起因交通事故导致残疾的萨某某激动的流下泪水。 今年35岁的萨某某于2013年7月在其所在乡与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定此次事故中萨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萨某某先后在伽师县人民医
  “谢谢艾法官,感谢你让我们这些有理无钱的人能够打得起官司。。。。”一起因交通事故导致残疾的萨某某激动的流下泪水。
  
  今年35岁的萨某某于2013年7月在其所在乡与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定此次事故中萨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萨某某先后在伽师县人民医院、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就医治疗三次,花费近20万元医疗费,但驾驶员及车主分文未付。为了治病,萨某某家人倾其所有但仍债台高筑,为讨要此次事故的赔偿金,萨某某诉至法院。
  
  经审查,萨某某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但近2万元的案件受理费愁坏了他。艾法官得知情况后,经过调查核实,萨某某属于低保户,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立即为他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使得萨某某的诉讼顺利进行,遂出现了开头这感人的一幕。
  
  (张琳   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