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检察院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成效显著
2014-07-30 2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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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4件4人。案件受理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公诉部门通过市场调查、了解,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犯罪证据。经审查,对曹某生产、销售毒豆芽的行为,吕某、许某、辛某用沥青、松香褪猪毛后加工生产
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4件4人。案件受理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公诉部门通过市场调查、了解,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犯罪证据。经审查,对曹某生产、销售毒豆芽的行为,吕某、许某、辛某用沥青、松香褪猪毛后加工生产猪头肉进行销售的行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通过这些案件的办理,有力打击了食品安全方面的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食品安全方面犯罪的再次发生,同时净化了食品安全环境,保证了餐桌安全。
(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