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建设,筑牢司法为民立足点,更好地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安装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将6个基层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建设,筑牢司法为民立足点,更好地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安装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将6个基层人民法庭的门楣、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使用维吾尔语、汉语进行统一标识。标识用色为赭红色,体现了“亲民、便民、利民、为民”的主题。
二是强化人民法庭基础建设。为每个人民法庭配齐了电脑、打印机和电冰箱、液化气灶、锅碗茶具、餐桌,安装了有线电视,空调、视频监控、文件资料柜、配备摄录一体机、传真机、碎纸机、开通了法院四级网,增添规范化的审判庭专用桌椅。并为3个离县城较远的人民法庭配备了办案用车。
三是加强法庭人才建设。按照好人好马到一线,精兵强将到法庭的要求,将年轻优秀奋发有为的初任审判员充实到法庭一线,为他们施展才华、历练意志提供广阔的舞台。
四是强化各项便民、利民举措。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要求,文明、热情、高效、廉洁接待来访当事人(群众),为其提供诉讼指引和咨询,对于工作范围内,及时办理。对于不属于人民法庭管辖的,向当事人进行说明,并告知当事人有管辖权的单位或部门,减少当事人或来访群众的诉累。
(孙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