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建立改进法院干警纪律作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全院司法作风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廉洁,长武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刘军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曹永锋为副组长的司法巡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长武县人民法院司法巡查检查制度(试行)
为加强和建立改进法院干警纪律作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全院司法作风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廉洁,长武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刘军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曹永锋为副组长的司法巡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长武县人民法院司法巡查检查制度(试行)》。
司法巡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全院干警(含基层法庭)在岗情况;领导带班、干警值班情况;干警参加全院会议活动情况;院内及庭室(含基层法庭)卫生整理情况;案件审、执限监控检查;庭审程序、庭审着装、庭审用语、审判庭纪律及庭务管理等方面每周随机抽查2次,并在每次巡查检查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情况通报。
该制度还要求巡查检查组成员要正确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在巡查中发现干警存在纪律作风等问题时,应及时指出并责成相关人员纠正,并及时通报带班领导。对每次巡查检查中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在我院手机短信平台及内网上进行曝光,每季度终对本季度司法巡查检查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该制度明确指出院内各部门及其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巡查检查通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整改。(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