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检察机关是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担负着重要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全会精神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国。
一、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监督意识。《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并指出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既担负着适用法律、执行法律的职责,又担负着法律监督职能,从一定意义上讲既是公平正义的实践者,又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四中全会《决定》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大的监督范围,更重要的监督任务,更多的监督手段。我们要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特别是找准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任务和责任,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树立不监督是失职,监督不力是渎职的理念,积极作为,直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敢于监督,依法监督,维护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做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二、强化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但长期以来因监督范围不明确、监督程序不健全、监督手段和方式不足,对有的领域监督还比较软甚至存在盲区。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无疑是重点。学习贯彻《决定》,就必须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履行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刑事诉讼监督中,重点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侦查手段、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保障;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重畸轻和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量刑失衡的监督;加强对超期羁押、刑罚变更、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监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在民事诉讼法中,要突出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完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行政诉讼中,重点对法院受理活动、行政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解决“民告官”难问题。依法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行为,维护司法的廉洁与公信。要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关键。要按照《决定》要求,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三、强化自身监督,推进规范执法。“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把自身执法活动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明确内部层级权限,健全和执行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认真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拟作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等七类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接受监督。强化各内设机构之间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全面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防止非法取得证,规范执法活动。推行阳光检务。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建立和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一体化新媒体平台,深化检务公开,实行诉讼结果网上公布,法律文书网上公示,办案程序网上告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检察机关执法活动,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徒法不足以自行”。《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检察机关要按照全会要求,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要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以检察大讲堂为主阵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我们要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保持下去,并以此为新起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契而不舍的精神,以我们正在开展的“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活动为载体,把改进作风引向深入,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抓早抓小,绝不让其蔓延,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腐败案件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努力实现检察队伍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切实担负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
(作者: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春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