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法院“四项机制”强化司法为民工作

2015-01-26 16:31:27 105
2014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长武县法院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司法便民机制、民意沟通机制、审判管理机制四项机制建设,落实司法为民、阳光司法等各项工作举措,努力使司法途径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1、完善司法
  2014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长武县法院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司法便民机制、民意沟通机制、审判管理机制四项机制建设,落实“司法为民”、“阳光司法”等各项工作举措,努力使司法途径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1、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完成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任务。依托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信息化平台,全方位公开法院工作。长武法院网共编发新闻和公开案件审理信息903篇(条),网络公开裁判文书735篇,在网络上公开庭审直播案件19件;去年3月开通了长武法院官方微博(腾讯和新浪微博),截止目前,共发布微博信息1900余条,与网民互动交流260余条,微博粉丝1300余人;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作用,促进司法民主,完成了人民陪审员数量“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35人,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0件,陪审率96.6%。
   2、完善司法便民机制。一是推进立案信访大厅规范化建设,在原有服务基础上,制定了司法调解、非诉确认、诉调对接等各种工作流程图,新增了立案接待、法律咨询、司法确认、案件查询等服务窗口,司法便民水平有了新提升,全年共有51件简易案件在立案大厅得到了“门诊式”化解。二是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官”便民服务网络,在全县设立法官工作室164个,实现了全县行政村和居民社区全覆盖,全年驻村法官走访群众3100余人次,为群众解决纠纷77件,提供法律咨询217件(次),参与案件调解33件,司法为民的基层服务平台更加稳固。三是落实便民利民“十项措施”,适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方式巡回审理案件165件;采用小额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6件;开展追薪维权专项行动,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5.5万元;判后答疑16件次;为26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7万元;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向87名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9.8万元;对涉诉信访实行首问负责制、登记督办制和院领导定期督查制,成功化解、稳控了多起信访案件,信访化解率100%;设立了网上院长信箱;建立了网上举报投诉平台,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建立民意沟通机制。深入开展“联村帮户接地气,惠农务实树清风”主题实践活动,18名干警和95户“农民亲戚”结对帮扶,“穷亲”不脱贫,帮扶不脱钩。全年干警驻村走访群众1207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9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51人次;化解群众纠纷71件;向包抓村赠送割草机、高音喇叭各2台,赠送电脑、打印机各1台,资助帮扶资金4万余元。
   4、完善审判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讼、执行、审判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等制度,并把工作细化量化到结案率、调解率、信访率等指标上,形成了干警们比先进、创一流的良好风气。坚持常规案件质量评查,细化了案件差错评定标准,加大案件质量管理纠错力度,严格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了凡案必评,有错必究,促使案件质评的纠错功能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刘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