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威法院格宜法庭根据辖区交通、通讯相对落后,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实际情况,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便捷服务。 一是设立诉讼服务站。在宣威法院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格宜法庭先后在辖区的龙场镇、文兴乡、普立
近年来,宣威法院格宜法庭根据辖区交通、通讯相对落后,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实际情况,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便捷服务。
一是设立诉讼服务站。在宣威法院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格宜法庭先后在辖区的龙场镇、文兴乡、普立乡3个距离法庭较远的乡镇设立诉讼服务站,在71个村委会设立了巡回审判工作点,将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在同一地区,且交通不便的农村案件;一方当事人因年龄较大或身体状况难以到庭的案件;在当地影响较大,具有教育意义的遗弃、虐待等案件确定为巡回审理的案件范围,定期不定期回到巡回审判工作站工作点去审理案件,方便了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是开设诉讼服务窗口。以“规范化”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设立“诉讼服务窗口”,实行“柜台式”办公和“窗口式”服务,优化整合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诉讼费收退、信访接待等职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司法服务。法庭除开庭审理之外的工作职能均在服务窗口完成,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办完所有事”,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设置调解工作室。为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提供场所,引导当事人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针对涉及婚姻、健康权、相邻权等案件,在征询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资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先期进行调解。对于调解达成的案件,不再进入诉讼程序,大大提高了司法服务的效率,使“三员合一”诉调对接机制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作者:柴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