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实行院领导、庭领导带头办案工作机制,让领导带头办案成为新常态。 该院要求,院、庭领导要带头主办或者担任审判长审理
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实行院领导、庭领导带头办案工作机制,让领导带头办案成为新常态。
该院要求,院、庭领导要带头主办或者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动并提高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水平。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要倾听业务一线干警的意见,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总结,形成有针对性的审判意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院长每年主办或者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3件,副院长不少于6件,庭室领导不少于10件。
实行院领导、庭领导带头办案工作机制,既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审判资源,缓解当前人少案多的压力,也有利于树立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官形象,为干警起到表率作用,促进干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赵剑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