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人民法院于今年年初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使出“奇招”,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大造势。为全年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院活动办组织下发《关于深入开展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全力开展好以“增强法治意识、远离宗教极端”为主题的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全面提升全院干警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推进我院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两为”目标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通过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全院干警的思想觉悟及道德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营造了修身律己、崇德尚善、礼让宽容的道德氛围,让公民道德的觉醒在雷锋精神的感召下越飞越高。
二是“去极端化”大讨论勇亮剑。“去极端化”是当前极端重要、非常迫切的任务。我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去极端化”春季大揭批大宣讲大宣传大讨论活动,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我们应该听谁的、信谁的、跟谁走?”“干警们,想想孩子的未来,我们该怎么办?”“维吾尔,我们将要走向何方?”“青年人我们在跟谁走,走向何方?”“宗教极端势力要绑架我们穆斯林,我们该怎么办?”等为主题,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讨论活动,澄清模糊认识,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我院还选派两名宣讲员,深入“访惠聚”共建村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讲活动,以《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基石》等重要课题为专题在全院及“访惠聚”共建村展开大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及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和现代意识,做爱国守法的好公民。
三是“我是中国公民”宣誓增信心。围绕“法治建设年”活动,组织各部门干警开展“我是中国公民”宣誓活动,并鼓励大家用自己的理解来阐释“我是中国公民”的感受,同时以短文、诗歌、绘画、摄影等多种形式表达对祖国、家乡的热爱,深知有国才有家,增强爱国意识和公民意识。通过宣誓,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现代意识,强化干警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四是学雷锋志愿服务得民心。组织成立了法律援助、阳光助学、清洁家园、扶贫帮困4支志愿者服务队,围绕“三关爱”主题,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走上街头,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共为农牧民、社区居民、在校学生宣讲法律课10场;在春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中,组织干警协助交警进行“文明劝导服务”;组织扶贫帮困助学志愿服务队,开展“爱心捐款、阳光助学”、“敬老助残”等活动;组织环境卫生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清理积雪,疏通道路、打扫卫生死角。积极组织法官参与县文明委组织开展的以“全民参与社会公益”为主题的大型社会公益日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学雷锋志愿者还深入街头巷尾、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五是道德实践活动载体多。以“四讲四做”为主要内容,以“五个一”工程为抓手,通过思想大讨论、演讲比赛、道德讲堂、社会公益日等形式,在全社会倡导讲社会公德,做一个好公民;讲职业道德,做一个好公仆;讲家庭美德,做一个好成员;讲个人品德,做一个高尚的人。一季度我院举办了以“激情飞扬法官情”为主题的迎新春联谊会1场、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庆三八歌咏比赛1场、以“向模范学习,传递正能量”的道德讲堂一堂,听模范的故事,与模范互动交流,感受模范精神带给大家的感动。
六是普法宣传形式多。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抓紧抓好法制副校长这一主体,以“一反两讲”和“两文件一条例”(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28号文件和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充分发挥“草根宣讲员”、法制副校长等的作用,依托村委会文化室、学校等阵地,采取文艺演出串讲、知识竞赛主讲“草根化、接地气”、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形式,在共建村及社区及学校,广泛组织发动党员干部讲政策、干警讲法治、普通群众讲变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七是“文明立案窗口”强服务。以建一流便民的立案大厅为目标,打造窗口硬件平台,设置导诉台、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速裁室、当事人休息等候厅、诉讼指南等,满足便民要求;以建一流护民的审判管理为目标,打造窗口规范平台,出台《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大厅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规范窗口行为;以建一流亲民的法官队伍为目标,打造窗口服务平台,出台具体方案,并选派优秀中青年干警到信访室挂职,实行挂牌上岗、服务承诺、办事公开,实现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接转、诉讼疑问解答等工作的“一站式”服务。
(作者:沙湾县人民法院 张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