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法院四项措施落实司法为民
2015-06-11 10: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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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忠诚教育实践活动为要求,强化四措施,把整治五个工作作风落实到司法为民实践上取得实效。一是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立;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1至5月巡回办案100余人次,极大的方便群众诉讼,实现了宣传法制和
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忠诚教育实践活动”为要求,强化四措施,把整治“五个工作作风”落实到司法为民实践上取得实效。一是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立;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1至5月巡回办案100余人次,极大的方便群众诉讼,实现了宣传法制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目的;三是始终坚持院长接待日、案件回访和法官值班导诉服务制度,畅通群众诉讼、申诉、信访渠道,切实加大申诉复查、说服教育力度;四是把司法救助形成新常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
(马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