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6旬的西充县农民工何某,近来逢人总是乐呵呵的,二女儿的重点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法院判他胜诉的判决书同时到达,双喜临门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喜悦。 2014年7月10日,何某受赵某雇佣给王某安装铝合金门窗、护栏。其在未安装护栏的楼梯上搬运铝合金窗户时,不慎
年近6旬的西充县农民工何某,近来逢人总是乐呵呵的,二女儿的重点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法院判他胜诉的判决书同时到达,双喜临门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喜悦。
2014年7月10日,何某受赵某雇佣给王某安装铝合金门窗、护栏。其在未安装护栏的楼梯上搬运铝合金窗户时,不慎从三楼楼梯天井处跌至一楼地面,致自身受伤。经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左趾骨上下骨折。右侧骶骨骨折。后住院治疗20天,先后花费医疗费用5万余元,该医疗费用均由赵某支出。出院后,赵某接着照管何某一个多月并多次要求何某与其签署关于以后免责的协议书。何某鉴于赵某对其本人受伤后的治疗、护理,且平时关系很好,并认为自己是小伤并无大碍,于是在2014年8月30日与赵某签署协议一份。协议约定:从出事之日起到出院为止,所有费用由赵某负责,出院后疗养费用均由赵某负责(7月10日-10月30日),10月30日后,何某不再向赵某要求一切费用(营养费、误工费等所有费用)。
协议签订后,何某本以为几个月后身体就会恢复如初,哪知到了10月底还是不能劳动,医生建议其休息一年。得知此消息后,何某顿时觉得天塌了下来。何某多年前就与前妻离婚独自抚养2个女儿,大女儿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每月收入的大部分都用来偿还读书贷款,成绩优异的二女儿将于2015年参加高考届时还需支付一大笔读书费用。
想到自己与赵某签订的协议,何某苦不堪言,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14年12月初,何某申请了司法鉴定,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后期医疗费预计70000.00元,营养费建议2000元,护理时限按1人护理100天计算。务工时限按365天计算,鉴定费2500元。何某拿着该鉴定报告找赵某承担责任,赵某则拿出协议书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何某来到西充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私人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人身伤害不能简单通过约定免责,在分析案情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帮助何某向法院提起了赔偿诉讼,法院近日判决赵某承担70%的责任,除医疗费外向何某付11万多元。拿到判决书后,何某激动地流下了泪水,他感慨地说:“老天是长眼的,法律就是老天的那一双眼。”
(何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