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法院“四抓”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2015-09-14 11:25:25 21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法院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部门,安全防范理应放在首位。9月11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会议首先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9月9日发生在湖北十堰中级法院四名法官,因当事人不满判决捅伤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法院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部门,安全防范理应放在首位。9月11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会议首先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9月9日发生在湖北十堰中级法院四名法官,因当事人不满判决捅伤法官事件视频资料,并回顾了近年来发生在法院的安全事件,以此向干警敲响安全警钟。
  
  院长何晓梅强调,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做到四抓:一是抓思想建设。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将安保工作与审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抓组织领导。要及时调整和加强安全工作领导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定期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抓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审判活动安保工作,切实做到每案庭审有值庭法警;要进一步加强对敏感案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报备工作,切实做到研判精准、预防在先;要进一步加强司法礼仪,注意办案形象,坚持文明司法,力戒因干警的不当言行造成矛盾激化。全院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四是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大厅值班制度》、《门卫制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庭审安全报备制度》,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全院机关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陶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