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四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2015-10-12 16:03:42 163
近日洛南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并贯彻《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文件内容,运用四项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机制。依托青少年维权岗,延伸检察维权职能,加强与关工委、学校的密切配合,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近日洛南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并贯彻《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文件内容,运用四项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机制。依托“青少年维权岗”,延伸检察维权职能,加强与“关工委”、学校的密切配合,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依托法治副校长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机制。通过指派专人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从审查批捕到起诉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适时启动社会调查、深化亲情会见、回访帮教、分案起诉等制度。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化。
  
  实行检察机关内部联动机制。各业务部门办理每一宗业务时,除由本部门进行正常办理外,各业务部门间资源共享,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在检察机关内形成全方位,前后衔接的内部联动机制。发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漏洞和隐患的,通知并协助未检部门介入干预,防止检察环节存在保护真空。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跨部门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长效机制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孟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