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和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伽师县人民法院在狠抓司法作风建设中,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法官综合素质,从而实现司法公正廉洁、提升法院公信权威。 一是加大教育实践。以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
为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和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伽师县人民法院在狠抓司法作风建设中,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法官综合素质,从而实现司法公正廉洁、提升法院公信权威。
一是加大教育实践。以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司法作风建设”、“人民法官为人民”、“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争先创优”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深化对审判工作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
二是改进司法作风。认真排查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干警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滥用司法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工作不规范、不严谨、不细致、不文明导致办案瑕疵、涉诉信访和损害司法形象;强化司法廉洁教育常态机制建设,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增强法官服务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上级法院的指示和部署,增强服务意识。一方面要在具体审判工作中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切实实维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在具体工作中注意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在与人民群众的交往中必须以诚相待,热心帮助,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解决具体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
四是增强司法能力。注重培养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并把其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法官的共同价值追求。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及时总结推广审判执行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着力提高法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使法官水平明显提高、经验更加丰富,更好地适应公开、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需要。
(曹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