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别11年的父女如愿相见本是件值得庆贺之事,但他们相见不是在家里,而是在公堂。16岁的小辛为什么把自己的父亲告上法院呢? 近日,纳雍法院阳长法庭受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原告小辛1999年9月出生,系被告辛某的亲生女儿。2004年,因父母离异,5岁的小辛便随
久别11年的父女“如愿”相见本是件值得庆贺之事,但他们相见不是在家里,而是在“公堂”。16岁的小辛为什么把自己的父亲告上法院呢?
近日,纳雍法院阳长法庭受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原告小辛1999年9月出生,系被告辛某的亲生女儿。2004年,因父母离异,5岁的小辛便随母亲生活,自此没有再享受过一天父爱。如今,正在读高中的小辛因母亲患精神疾病,无力负担自己的生活及学习费用。于是,小辛便开口向父亲辛某求助,但因父亲没伸手相助,小辛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辛某给付自己学费、生活费、补课费以及后期生活费共计5万元人民币,并申请先予执行。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前往被告辛某居住地送达时,经实地走访了解发现:被告辛某现已再婚,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依靠于几亩薄田,没有固定收入,家中还有一个患癫痫病的孩子需长期服药,生活举步维艰,负债累累,没有承担小辛所诉费用的能力。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实际情况,办案法官决定对案件进行调解。于是,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起了小辛及辛某的思想工作,除法律上为双方讲清相关权利义务之外,更多地注重用亲情去感化、挽救双方这一血浓于水的亲情。最终,久别的父女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亲情被唤醒,抱头相拥而泣。本案最终以小辛撤诉结案。同时,办案法官还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向辖区民政部门反馈,建议给予小辛及父亲一定经济救助。
至此,一件亲情案件得已圆满化解。
(陆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