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15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6-04-29 11:20:19 126
在五一假期来临之际,中共西安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原处长赵俊荣,在任原市人事局计划调配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办理干部调动手续,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五一”假期来临之际,中共西安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原处长赵俊荣,在任原市人事局计划调配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办理干部调动手续,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雁塔区城(棚)改办主任董虎军,接受项目单位安排的国内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县王家河镇王家河村村主任纪世有,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其子名义违规领取贫困大学生补助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周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干事张宏文违反工作纪律,为其亲属办理招工手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户县祖庵镇城建办公室原主任胡浩,违反规定为自己办理危房改造项目,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6、碑林区张家村街道白庙社区协理员王敏,在办理小额信贷过程中,故意刁难群众,私自向群众收取费用,受到开除处分。
  
  7、碑林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张阳,在担任碑林区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在下属单位报销有关费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8、临潼区行者街道西沟村村委会原文书、会计唐满琪,违反群众纪律,乱收群众危房改造材料收集费、庄基扩建费、超生费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临潼区马额街道马家村党支部书记党军胜,采用虚假手段领取移民搬迁补助和危房改造补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规领取的费用予以收缴。
  
  10、蓝田县普化镇周董村党支部书记张志超伙同原村主任周富宁、会计胡化民,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私分国家粮食直补款、收受他人钱物,胡化民、周富宁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张志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其3人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蓝田县河道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夏晓刚,骗取移民集体资产补偿金及鼓励奖金,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长安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职工王金亮,在负责为残疾人免费理疗期间,私自利用区残联办公场所开展有偿理疗并收受礼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3、阎良区北屯街道李桥村主任魏重一,违规收取宅基地使用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阎良区武屯街道西相村村监会主任丁元和,克扣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乱收村民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国家电网西安供电公司临潼区斜口供电所所长刘志强,违规为儿子操办婚礼并收取管理对象的礼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扣发两个月绩效薪金。
  
  (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