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强化纪检监察工作

2016-08-23 14:10:20 173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结合党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通过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营造为民务实清廉风气,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落实领导责任。院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结合党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通过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营造为民务实清廉风气,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落实领导责任。院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全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院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岗、到位。二是督促检查到位。全面落实中央、喀什地委及县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突出对公车管理、公款招待、上下班纪律、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方面的重点督查。采取明察与暗访、全面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庭审作风、人员在岗在位、组织学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规范。三是加强案件回访工作。在院纪检监察室设立案件回访办公室,负责本院受理审结的所有刑事、民事、行政及再审、执行案件的回访工作。通过上门回访和电话回访等形式对案件审理是否公开透明、结果是否公正、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
  
  否有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回访。今年1-7月,共回访案件165件,无人反映法官在审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存在工作作风和廉洁问题。四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将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政务工作纳入专项汇报议题中,方便代表、委员更多地参与和了解人民法院工作。同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防控利益冲突带来的廉政风险,提升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段新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