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和田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上级法院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为主题,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切实解决司法为民服务。 一是全面
近年来,和田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上级法院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为主题,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切实解决司法为民服务。
一是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自2015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我院按照“全面监督、全面救济、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工作目标,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初始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立案受理,当庭立案率达99%以上,各类案件与上一年同比上升16.2%,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二是不断完善小额诉讼机制。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服务平台,对于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判,共计受理小额诉讼案件10件,诉讼标的达5.4万元。
三是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为无力支付诉讼费的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诉费用。
紧紧围绕“三项机制”,进一步加大巡回审理工作力度,尤其是针对边远农牧区群众诉讼难问题加大司法服务工作,通过到案发地开庭等方式巡回审判15人次,办理案件39件,把
诉讼服务送到农牧民家门口,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深化了法制宣传。(张淑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