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疏勒县法院“三项措施”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2016-10-13 13:40:52 197
为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宣传在司法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疏勒县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加强领导,健全信息宣传队伍。组建了信息宣传工作队伍,由政工科负责,每个庭室指定1-2名专职信息员,兼职信息员数名,具体负责撰写本部门、本庭室业务
  为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宣传在司法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疏勒县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加强领导,健全信息宣传队伍。组建了信息宣传工作队伍,由政工科负责,每个庭室指定1-2名专职信息员,兼职信息员数名,具体负责撰写本部门、本庭室业务开展工作,司法改革中干警思想状态、变化以及在司法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明确各庭室负责人要率先带头积极撰写信息,为信息员做好表率作用。截止目前,已组建专职信息员15名,兼职信息员36名。为法院改革、发展中新闻宣传提供了坚强的人力保证
  
  落实责任,提高信息撰写质量。针对个别信息员刚入门,对业务不熟悉、信息撰写不会的问题,政工科专门组织一些有信息撰写经验的老信息员对全院信息员队伍就如何撰写信息进行了培训,逐步提高信息员撰写信息的质量。同时,为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有效,建立了信息宣传审核制度。信息员撰写信息在各庭室负责人把关审核的基础上,增加分管院领导审批意见,最后报政工科备案,不但提高了信息宣传稿件的质量,也确保了政工科发出的每一条信息真实有效。
  
  严格考核,增强信息员工作积极性。制定了《疏勒县人民法院信息奖惩办法》,对信息员、兼职信息员信息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量化,由政工科具体登记信息员和兼职信息员信息任务完成情况,每月一通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兑现,对完成任务好,撰写信息多并被上级报刊、新闻媒介采用的适当给予经济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按照奖惩办法进行考核,极大地提高了信息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截止目前,全院信息员撰写信息410余篇信息被中国法制、新疆法制报、自治区高院官网、地区中院官网、疏勒县政府信息网等多家新闻报刊媒介刊登。(张喜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