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缺少监督必将产生腐败,审判、执行工作缺少监督司法公正就难以保证。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特点,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出发,进一步加大社会各界对法官工作作风建设和
权利缺少监督必将产生腐败,审判、执行工作缺少监督司法公正就难以保证。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特点,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出发,进一步加大社会各界对法官工作作风建设和生活作风情况的监督力度,从根本上来避免审判、执行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由法院审务督查室负责,从已审(执)结归档的刑事、民商事、执行案件中随机抽取回访案件(每次抽取10-15件),并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方式,利用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的形式对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进行回访,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回访的重点重要是:
1、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超标准收费问题。
2、是否存在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问题。
3、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相关规定、自治区党委“十项规定”,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和礼品、礼金;是否存在参加当事人支付费用的娱乐、休闲、游览等活动。
4、是否存在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5、是否存在法院内部干警干扰办案问题。
6、是否存在在办案期间让案件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为自己办私事问题。
7、是否存在外出办案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的“三同”问题。
8、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是否存在经济上的往来问题
(孙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