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巡回审判 诠释司法为民真谛

2017-06-26 22:57:47 132
镇雄县人民法院场坝中心人民法庭大力推广巡回审判,在老百姓的家门口开庭,用老百姓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不仅将百姓矛盾解决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同时还加强了法院与群众的联系,形成了法院工作依靠基层并扎根基层的良好局面,传递了
 镇雄县人民法院场坝中心人民法庭大力推广巡回审判,在老百姓的家门口开庭,用老百姓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不仅将百姓矛盾解决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同时还加强了法院与群众的联系,形成了法院工作依靠基层并扎根基层的良好局面,传递了“司法为民”的正能量,在审判工作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近日,法槌在场坝镇场坝村委会敲响,场坝法庭的法官们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李某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16年8月21日早上8点,王某在帮邻居李某修房屋时,不慎从屋顶上摔下,从此不幸就降临到这两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王某无偿帮工,却造成了左骨骨头脱位、骨盆骨折等症状,行动不便,花去医药费4万多元,王某要求李某赔偿,但是李某也无力支付如此高的医药费。为此,双方反目成仇,王某将李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多次到双方家里做调解工作,但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调解无果。鉴于原告伤情,腿脚不便,最后法庭把开庭地点定在了事故发生的当地。炎炎烈日下,庭审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原告坚持要求被告给予赔偿,被告则认为自己已经尽力赔偿,但是原告要求赔偿的数额太高,自己无力支付。双方各抒己见,分歧严重。最后主审法
  
  官以案说法,就义务帮工受害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说,通过法官不断的以案释法和村委会成员的劝说,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5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庭后,法官们趁热打铁,与旁听群众进行座谈,就农村农民生产生活中常遇到的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说法,送去了法官的一些忠告和建议。群众纷纷表示,法官下乡办案,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不仅使群众了解到了法院的审判工作,更是接受了法制教育,是增强法律知识、提高法律好方法。
  
  (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