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显神威,促和解当场兑现案款三万余元

2018-08-02 18:03:34 94
本网讯(通讯员:吴显灿)送达执行通知书给你的时候,你说给你一段时间筹钱,现在时间也给你了,今天能拿多少钱出来? 最多2000元,都是从牙缝里省下来的。 你马上打电话给你媳妇,告诉她今天如果不拿钱,你就跟我们走,去拘留所待十五天再说。 电话我自己会
 本网讯(通讯员:吴显灿)“送达执行通知书给你的时候,你说给你一段时间筹钱,现在时间也给你了,今天能拿多少钱出来?”
  
  “最多2000元,都是从牙缝里省下来的。”
  
  “你马上打电话给你媳妇,告诉她今天如果不拿钱,你就跟我们走,去拘留所待十五天再说。”
  
  “电话我自己会打,你们不要说来吓唬我媳妇,我找到个小我十多岁的媳妇不容易,不要给我吓跑了,有啥事我一个人承担,我平时都舍不得吓唬的。”
  
  “你以为我们跟你开玩笑,我们已经了解过,你在余某、李某处都包了房子来修,今天不给钱,就必须拘留你。”
  
  耿某是大兴当地一包工头,无建筑资质,但长期从事房屋主体修建。2016年,苟某将房屋主体承包给耿某修建,耿某请王某砌砖。王某在砌砖过程中不慎跌落导致右手骨折。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诉至永善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耿某赔偿王某医药费等共计42767.15元。判决生效后,耿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2018年7月,执行人员通知耿某到法庭,多次释明后仍坚持说只能拿出2000元钱出来,多的一分没有。耿某见执行人员着手制作拘留决定书,常年在工地晒得黢黑、大男子主义十足的耿某终于服软,愿意与申请人王某进行和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耿某给付王某38000元,余款4767.15元,王某自愿放弃。达成和解协议后,耿某电话联系其妻子魏某将38000元钱送至法庭予以兑现。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法官寄语:拘留“老赖”只是一种执行手段,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及时执行兑现案款才是目的。在此告诫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们,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履行义务。以身试法,公然挑战法律权威,践踏他人合法权益,将面临拘留甚至刑罚处罚,且失去自由后,履行义务仍不能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