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好”就能躲避执行吗?答案是“NO”

2019-07-11 17:58:12 112
陶某与赵某系同学,二人自由恋爱后办理结婚。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常发生争吵,致使双方产生矛盾。后陶某于2016年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陶某于2017年再次起诉跟赵某离婚,法院判决准予陶某与赵某离婚,双方婚生女由陶某负责抚养,由
 陶某与赵某系同学,二人自由恋爱后办理结婚。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常发生争吵,致使双方产生矛盾。后陶某于2016年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陶某于2017年再次起诉跟赵某离婚,法院判决准予陶某与赵某离婚,双方婚生女由陶某负责抚养,由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960元,年满18周岁为止。判决生效后,赵某未支付抚养费,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每次通知赵某到执行局,要求赵某履行还款义务时,赵某都以“很好的态度”,跟执行员定计划、表决心,保证在短时间之内一定把钱凑够交过来,但是赵某从未按计划履行。在赵某第三次向执行员保证在一个月内一定按期履行时,执行员推断这只是赵某的“缓兵之计”,于是态度坚定的告知赵某,如不在当天把所有案款全数缴纳,将对其实施拘留,赵某眼见不能再以“好态度”来“蒙混过关”时,把应支付的抚养费一分不差的交到法院,最终得以避免被拘留。
  
  作为被执行人,唯一的“出路”就是积极、主动并且实际的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企图躲避执行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王荣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