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秒送应诉材料 被告火速还钱

2019-07-25 15:00:42 160
本网讯(通讯员:吴光联、魏瑜)我是永善法院法官,现向你发送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请查收。材料已通过微信发送完毕,请确认后回复已收到。近日,永善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微信传输的方式向被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被告收悉后火速
本网讯(通讯员:吴光联、魏瑜)“我是永善法院法官,现向你发送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请查收。”“材料已通过微信发送完毕,请确认后回复已收到。”近日,永善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微信传输的方式向被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被告收悉后火速履行了合同义务。
  
  据悉,原、被告签订钢膜租赁合同,原告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但自2013年2月,被告下欠的租赁费及租赁物损失费20014.34元一直未给付原告,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总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2019年2月27日,原告最后一次向被告电话催收,但被告仍然拒绝支付。无奈,被告向永善法院起诉,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随即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表示因其在外地,短期无法到法院应诉,为了及时将应诉材料送达给被告,承办法官经征询被告同意向被告的微信发起添加请求。在确认被告的身份并向被告介绍身份后,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的方式将民事起诉副本等应诉材料发送给被告,并告知其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送达后,被告立即对诉求进行了答辩,承办法官告知了被告的相关权益并进行释法析理,被告表示愿意偿还欠款。最终,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
  
  为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永善法院以建设“智慧法院”为契机,积极开展微信送达等信息化手段的适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采用微信送达诉讼文书,成功实现了“一机在手,送达不愁”。承办法官不用追着当事人“遍地跑”,坐在办公室即可实现送达,极大地降低司法成本,缩短审理期限,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同时,采用微信送达诉讼文书,成功实现了“一机在手,诉讼不愁”。当事人无需到法院亲自领取相关诉讼文书,打开手机就能接受诉讼材料,无需额外消耗时间和金钱在诉讼中的程序性事项上,既节省了在诉讼过程中的时间成本,也节约了为参加诉讼所花费的经济成本,方便快捷,省时省力,让老百姓切实从“智慧法院”建设中感受司法的便利,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