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暖人心 案款送到病床前

2019-08-15 19:26:27 192
没想到你们把案款亲自送到我家,真是谢谢你们了。接过案款,老人激动的连连道谢。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继承纠纷案,并把执行案款送到卧病在床的老人手中。 现年84岁的陶某,与母甲是继母子关系,2017年11月母乙(母甲之父)因病死亡。2019年1月8
  “没想到你们把案款亲自送到我家,真是谢谢你们了。”接过案款,老人激动的连连道谢。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继承纠纷案,并把执行案款送到卧病在床的老人手中。
  
  现年84岁的陶某,与母甲是继母子关系,2017年11月母乙(母甲之父)因病死亡。2019年1月8日,原告陶某向宣威法院起诉,要求与母乙的子女分割房屋和母乙生前遗留现金1.2万元及意外身故保险赔偿款6万元。
  
  经法院调解,房屋及母乙生前遗留现金1.2万元及意外身故保险赔偿款6万元归母甲一人所有,由母甲补偿陶某现金8万元,陶某于4月10日前搬离该房屋。
  
  陶某没有按期搬出房屋,母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双方系特殊亲情关系,执行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陶某自愿搬出房屋,由母甲补偿陶某现金人民币78000元。
  
  陶某如期搬出房屋后,母某将补偿款人民币78000元交到法院执行局。考虑到陶某年迈,且长期卧病在床,不便到执行局领取案款,执行干警本着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将案款送到虹桥街道陶某家中,说明来意后,执行干警将案款交到老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