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华方、龙艳、蔡梦欢)8月30日上午,李某波等18名被告人恶势力团伙案件,在永善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经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彝良县人民法院异地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波、李某鑫、
本网讯(通讯员:华方、龙艳、蔡梦欢)8月30日上午,李某波等18名被告人恶势力团伙案件,在永善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经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彝良县人民法院异地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波、李某鑫、李某桥等人,以宗族关系为纽带,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永善县城和务基镇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渐形成了以李某波等3人为纠集者,以李某鑫等15人为骨干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永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公众等10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
因案情复杂,预计案件的庭审时间将持续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