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行动!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

2019-11-21 20:45:53 92
本网讯(通讯员崔继华)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给我的家庭解决了生活困难的问题。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之一沈某辉拿着一面表示感谢的锦旗激动地说。 11月20日,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戚秀萍为司法救助申请人沈某良一家人发
  本网讯(通讯员崔继华)“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给我的家庭解决了生活困难的问题。”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之一沈某辉拿着一面表示感谢的锦旗激动地说。
  
  11月20日,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戚秀萍为司法救助申请人沈某良一家人发放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他们解决家庭困难。
  
  2018年1月,被告人吕某因情感纠纷与女友沈某辉发生争执,吕某因情绪失控,持菜刀将沈某辉砍伤,沈某辉的父亲沈某良上前制止时被吕某砍为重伤致残。吕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阿克苏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赔偿沈某良106476.6元、沈某辉18011.54元。沈某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吕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最终作出终止本次执行的裁定。
  
  在办理该起刑事案件时,检察官经调查得知,被害人沈某良因吕某故意伤害致使手部和头部受伤,在医院治疗花费近10万元,现在四川崇州老家养伤,其妻60岁,夫妻双方均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其女儿沈某辉四处向亲戚借钱,为赡养父母并偿还欠款,独自一人来到阿克苏市打工,工资收入低,生活比较困难。
  
  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考虑到沈某良失去劳动能力,而案后没有得到被告人任何赔偿,无任何固定收入的家庭顿时陷入窘境,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开支的情况后,便告知了沈某良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这让沈某良一家看到了新的希望。在确定请求及开展调查核实相关工作后,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经与阿克苏市委政法委沟通协商并报审批准后,决定给予申请人沈某良司法救助金共5万元。
  
  在当日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在会上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副检察长戚秀萍对《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中规定的七类具体情形进行了说明,并介绍了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在贯彻落实该政策中的主要做法。
  
  受邀而来的阿克苏市政协委员卜欣说:“希望司法救助政策继续执行好,让更多的群众受益。”此次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阿克苏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以及其他社会团体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暖心工程”,通过司法救助,给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家庭带来帮助,在让被害人家属感受到法律温暖的同时,也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彰显了司法温情,促进了社会和谐。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促进息诉摆访、化解社会矛盾,积极维护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护的期待,促进阿克苏市社会和谐稳定,为阿克苏市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