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审判职能 助力控辍保学

2019-12-27 18:27:43 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如果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大关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如果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大关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积极履职,切实保障孩子们的受教育权利,督促家长和监护人积极履行自身监护职责。
  
  大关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助力控辍保学,一是公开审判,彰显法治威严。大关法院巡回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控辍保学”案件,让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监护人坐上被告席接受审判,通过“以案释法”审理一案,教育引导一片,让参与审理和旁听的群众均能在案件审理中有所触动,彰显法律的尊严。二是庭前调解,释放法律温度。在法院收到原告的诉讼材料后,法院人积极作为,深入辍学孩子家中了解辍学原因,做到“对症下药”,在了解到辍学孩子大多都是因为学习差、跟不上,自尊心受到打击后,办案人员积极与学校联系,在辍学孩子入学后,给予他们充分的尊重,发挥他们的特长,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发现学习的乐趣,确保辍学孩子追得回、学得会、受教育。三是加强宣传,发挥引导作用。大关法院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村社等宣传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让孩子和家长明白“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的道理,明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在教育,让群众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明白不履行法定义务将面临的法律责任,从根本上解决辍学现象的发生。
  
  截止目前,大关法院已劝返辍学学生10余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周训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