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法院: 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纠纷 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

2020-06-04 17:49:05 55
近年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聚焦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尤其是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1+N措施》,及时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将服务保障当地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
 近年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聚焦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尤其是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1+N”措施》,及时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将服务保障当地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工作来谋划。
  
  5月28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妥善化解了驻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两家民营企业股权转让纠纷,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共同向企业“问诊把脉”,为企业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
  
  原告察布查尔县某发展公司和被告伊犁某房地产公司均系长达10年的驻县企业,长期以来为县域经济的平稳发展都做出了一定贡献。两家企业之间因股权转让引起欠款纠纷,若得不到妥善解决,两家企业都将面临资金运转不畅,甚至引发系列案件、企业之间相互拆借等新的矛盾纠纷,必将影响县域经济发展。为妥善解决争议,承办法官伊巍巍根据两家企业实际情况,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主动沟通引导,无奈双方始终坚守固有利益不让步,未能达成一致的意见。
  
  为了帮助两家企业寻求“双赢”结果,该院党组书记骆家刚主动参与案件调解工作,了解两家企业难以达成一致的根源后,厘清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界线,坚持以案释法、以法析理,为双方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过两天的调解,最终,原告察布查尔县某发展公司同意被告伊犁某房地产公司通过债务转移的方式偿还欠款,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既有效保护了原告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告还款压力,为两家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
  
  本案被告伊犁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正芳系察布查尔县人大代表,调解结束后,院党组书记骆家刚结合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红利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向王正芳介绍了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征求了企业对法院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王正芳表示,近两年自己切身感到法院的整体司法形象在不断提升,也特别感谢法院对涉企业案件的关注和支持,法院在受理审结的多起涉民营企业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没有简单机械的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多方协调,竭尽所能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得到了驻县各家企业的高度赞誉。希望法院能够经常深入企业,不断探索服务企业的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的能力,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察布查尔县法院党组书记骆家刚表示,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排忧解难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前提,也是法院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义不容辞的责任。察布查尔县法院将聚焦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落细服务保障发展经济系列措施,以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