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鸿)2020年7月3日下午,大姚县人民法院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该案件合议庭由大姚县人民法院一名审判长、两名
本网讯(张鸿)2020年7月3日下午,大姚县人民法院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该案件合议庭由大姚县人民法院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和系统随机抽取的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这是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出台后,大姚县法院首次适用“3+4”(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大合议庭审模式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一、什么类型的案件适用大合议庭?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二、人民陪审员是怎样参审的?
《人民陪审员法》对大合议制人民陪审员的职权作了具体规定,依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大姚法院将此案作为探索“3+4”合议制的首次实践。七人合议庭从法律上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占合议庭的大多数席位,更加彰显了司法的民主性,对提升司法透明度,拓宽人民监督渠道,增进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更有利于实现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