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节前看守所安全大检查

2020-12-30 19:23:44 150
为确保2021年元旦节期间看守所的监管安全,全面排除监所安全隐患。2020年12月30日上午,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闫治中带领第三检察部主任及执检人员到延川县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在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沿明、所长卫强的陪同
  为确保2021年“元旦”节期间看守所的监管安全,全面排除监所安全隐患。2020年12月30日上午,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闫治中带领第三检察部主任及执检人员到延川县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在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沿明、所长卫强的陪同下,分别对看守所监区门禁岗、值班室、监控室、讯问室、会见室、食堂等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有无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了看守所的羁押人数、重点人员思想动态以及值班巡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看守所民警履职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结束后,该院与公安局、看守所召开了座谈会,仔细听取了看守所卫强所长对监区安全的情况介绍,并向看守所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确保看守所“元旦”期间的安全保障,并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的新情况,要求看守所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消毒,严管控,把疫情防控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来完成。闫治中副检察长就做好看守所安全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必须时刻绷紧安全弦,切忌麻痹大意;二是必须加强值班值守巡查,全方位排查隐患。三是必须逐仓逐人逐环节筛查分析安全风险点,针对性开展防范。四是必须重点关注在押人员情绪变化,特别是仓头狱霸倾向、情绪暴躁、情绪烦躁、情绪低落等现象,食物采购、烹饪、用餐等环节安全。五是必须保持高效的会商衔接机制。驻所检察人员既要大胆监督,又要随时与看守所保持工作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各方面存在的问题,绝不容许推诿扯皮。
  
  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了监区内的安全隐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坚决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为节日期间监管场所的稳定与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白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