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县法院:执行终本案件“回头看、回头查”为群众办实事

2021-08-07 16:14:33 137
为有效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本院执行局对未结案执行案件进行回头看、回头查,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一进行核查、梳理,深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终本案件摸底排查,用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相结合的方式深查财产
 为有效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本院执行局对未结案执行案件进行“回头看、回头查”,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一进行核查、梳理,深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终本案件摸底排查,用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相结合的方式深查财产线索,通过多次传统调查来弥补网络查控的盲区。
  
  被执行人李某与黄某、杨某合伙协议纠纷,我院于2021年3月立案执行,但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及一切执行强制措施均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遂于2021年6月终本执行。
  
  在对执行终本执行案件回头看、回头查工作中,执行局通过不间断联系被执行人等多种方式得到线索,被执行人李某与张某的债权纠纷中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金额,故该案件于2021年8月恢复执行,执行局立即依法对该款进行提取,并现场转入申请执行人黄某与杨某银行账户中,全部执行款得以执行完毕,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对我院工作的肯定。
  
  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的落脚点,今后的工作中,本院执行局将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形式、多样化开展执行活动,总结经验,化解执行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民办实事。
  
  (信息员:姑丽皮亚·帕米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