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种植 少种违法多种犯罪

2014-06-17 10:30:42 192
罂粟花又称大烟花,是我国明令禁止民间种植罂粟花,但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因为看到罂粟花色彩明艳,被它的外表所吸引而非法种植,最终触犯刑法。日前,鲁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 被告人敖某为一家旅行社老板,在与员工打扫卫生时
  罂粟花又称大烟花,是我国明令禁止民间种植罂粟花,但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因为看到罂粟花色彩明艳,被它的外表所吸引而非法种植,最终触犯刑法。日前,鲁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
  
  被告人敖某为一家旅行社老板,在与员工打扫卫生时捡到一个罂粟果,就将种子撒在楼顶的一棵桃树下。2014年4月16日,鲁甸县文屏派出所民警在对旅店进行清查时,便发现被告人敖某楼顶种植有罂粟,经清点,被告人敖某种植的罂粟株数为803株。案发后,敖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查明,被告人敖某与员工打扫卫生时不知道种子的来历。被告人敖某的丈夫也不知道罂粟种子的来历和种植情况。被告人敖某其目的是用于开花观赏和使用作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敖某明知是罂粟植物而非法种植803株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敖某种植罂粟的目的是用于观赏而不是用于销售,主观恶性小,对社会影响不大,未造危害后果,犯罪情节轻微。且在罂粟植物还是幼苗时、收获前已配合公安民警铲除,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有坦白、自愿认罪和悔罪表现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敖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鲁甸县人民法院    张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