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2014-06-17 10:32:42 188
(本网讯 屈鹏)近年来,柞水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全方位、多途径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遭受犯罪而带来的创伤,修复了受损害的社会关系,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两年
  (本网讯    屈鹏)近年来,柞水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全方位、多途径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遭受犯罪而带来的创伤,修复了受损害的社会关系,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两年来,柞水县检察院共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6件6人,发放救助金3.6万元,全程帮扶6人促其生活重回正轨。
  
  一是牢固树立保障被害人权益的观念。因县域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等原因,部分刑事被害人在遭到人身和财产侵害后,常得不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赔偿,常常陷入穷困、生活无着落,进而诱发涉法涉诉信访或恶性报复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比如我院联合县妇联救助的刑事被害人程秋燕,程秋燕自幼是孤儿,寄养于叔父家中,加之身患先天性间歇性精神疾病,生活难以自理。2011年不幸又被同村霍昌林强奸,虽然司法机关将霍昌林绳之以法,也以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判决霍昌林承担程秋燕医疗赔偿及其他相应经济损失,但霍昌林家里也极其困难,根本拿不出这么多的经济赔偿,法院的附带民事判决相当一纸空文,而程秋燕被强奸后导致疾病加重,住院治疗更是家庭经济雪上加霜,于是程秋燕的叔父先后向我院、县法院、县残联、县妇联等多部门提出救助申请,由于该案件的特殊性,受害人又是患有精神疾病的妇女,且近年来中央相关政策倡导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相关权益,于是我院及时受理了这起刑事被害人救助,多次从县法院调取霍昌林强奸案的相关证据和材料,并联合县妇联通过妇女、儿童救助机构,在最短的时间内,争取了3000元的资金,解决了程秋燕及其家庭部门经济困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强化内外协作,构筑工作长效机制。一方面,我院积极向县政法委汇报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从政策上、经费保障上获得支持。同时,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工会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做好物质救助的同时,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抚慰等方式,多角度、多途径、多方式地开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刑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强化内部配合机制。我院针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需要被害方提出救助申请的特殊性,制定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在明确办案流程规定的同时,对申请程序、申请理由、申请形式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操作性,有效加强了执法办案环节中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使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三是注重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手段延伸、效果延伸。我院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在有效缓解刑事被害人因刑事犯罪造成经济生活困难的同时,将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与民政救助、法律援助、就业帮扶、医疗救助、精神疏导等多项措施衔接,帮助救助对象排忧解难,增强其自救能力,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对于被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努力协调多种途径解决其生活困难;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条件的,纳入低保、五保范围;对身为未成年人的救助对象,在缓解其精神压力的同时,加强心理救助,努力抚慰其心灵的创伤。
  
  通过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救助机制息诉罢访的功能,从源头化解刑事被害人因得不到赔偿而引发的涉检信访,实现服务民生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双赢”,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