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法院“四个着力”解决纪律作风问题

2014-07-01 22:32:47 98
鲁甸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法院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切实解决全院干警和工作人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造一支纪律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采取四项措施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高,宗旨意识、大
  鲁甸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法院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切实解决全院干警和工作人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造一支纪律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采取四项措施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高,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解决少数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司法理念存在偏差,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淡薄,法治意识、公平正义观念不强的问题,解决有的法官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二是着力解决不愿管、不敢管、监督管理不强的问题。通过整顿组织,切实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不称职、不作为、失职渎职问题;通过对干警的监督、教育,形成全院一盘棋的思想。
  
  三是着力解决作风涣散、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整顿审判作风,重点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有利的案件抢着办、无利的案件互相推诿,工作效率低的问题,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通过整顿办公作风,重点解决人浮于事、办事拖拉、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四是着力解决工作纪律、审判纪律不严的问题。通过整顿审判纪律,重点解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以权谋私、枉法裁判的问题,禁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李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