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中院蒲光明副院长一行在岳普湖法院调研、指导审管工作

2014-07-08 17:31:31 175
2014年7月3日上午,喀什中级人民法院蒲光明副院长、带领中院审判管理一行四人深入岳普湖法院就审判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调研活动主要通过现场指导、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岳普湖法院党组书记高丽萍同志、院长阿不都热西提同志及副院长、审管办工作人员
  2014年7月3日上午,喀什中级人民法院蒲光明副院长、带领中院审判管理一行四人深入岳普湖法院就审判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调研活动主要通过现场指导、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岳普湖法院党组书记高丽萍同志、院长阿不都热西提同志及副院长、审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庭庭长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蒲院长对新的考评办法进行详细的解读,并结合岳普湖法院在抓审判管理和审判质效指标优化、提升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解决方法,大家畅所欲言,现场气氛热烈。蒲院长同时还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第一,要认真学习《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工作要求,深入了解审判管理基本职能。第二,在开展数据化管理工作时要做到充分理解26项指标的内涵,并全局掌握数据的动态。第三,要提高执行标的率,进一步平衡结案均衡度,提高案件质量、审判效率。岳普湖法院干警反映,通过座谈及现场解答的形式,大家对审判质效考核数据有了形象、直观的认识,有助于统一思想和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从事审判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会后高丽萍书记要求,全院要以此次中院指导为契机,加强审判管理机制的建设、重点对审判权优化配置、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管理方法等认真总结,分析找准部分质效指标落后的原因,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加以整改,同时把绩效考核指标作为助推器,推动全院审判绩效各项指标向前发展。
  
  喀什中院这次赴基层法院指导审管工作,是中院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解决了基层院在新形势下审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掌握工作主动权,有助于提升全地区法院审判管理绩效。(朱新华)